生:叫人活;杀:叫人死;与:赏赐;夺:剥夺。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
《通典·职官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废置,生杀与夺,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。”
①《成语辞海》 ③《汉语成语大辞典》 ④《中国成语大辞典》 ⑤《商务成语大词典》
作定语、宾语;指统治者的大权
郭沫若《奴隶制时代》:“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。”
同"生杀予夺"。
掌握生杀赏罚的大权。《元史.卷一七五.张珪传》:“盖生杀与夺,天子之权,非臣下所得盗用也。”也作“杀生与夺”、“生死与夺”。近宠辱祸福
生杀 : 1.指萌生凋落﹑昭苏伏蛰﹑阴阳消长等自然规律。2.生与死;生或死。3.决定生与死。4.指生杀之权。
与夺 : 1.赐予和剥夺;奖励和惩罚。2.决定;裁决。3.取舍。4.得失。5.褒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