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②《汉语成语源流大词典》 ③《汉语成语大辞典》 ⑥《远流活用成语辞典》
复句式;作宾语、分句;含贬义
可是你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。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,你就说不吉利。(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七十七回)
北宋时期,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,因他名“登”,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“登”字同音的字,否则治罪。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,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
专制统治者自己为所欲为,不许百姓有丝毫自由
宋朝田登为州官时,为避其名讳,而命全州百姓称灯为火,违者要受鞭笞。元宵节放灯,则贴出布告说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典出宋.陆游《老学庵笔记.卷五》。后比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,在下者却受到种种的限制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.第一○四回》:“这个叫做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向来如此的。你看太亲翁那么一把年纪,有了五个姨娘还不够,前一回还讨个六姨。姊夫要讨一个,就是那许多说话。”
宋朝田登为州官时,为避其名讳,而命全州百姓称灯为火,违者要受鞭笞。元宵节放灯,则贴出布告说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典出宋.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。后比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,在下者却受到种种的限制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一○四回:“这个叫做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向来如此的。你看太亲翁那么一把年纪,有了五个姨娘还不够,前一回还讨个六姨。姊夫要讨一个,就是那许多说话。”